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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里人:全民抵制!举报有奖!

    信息发布者:心悦于行
    2020-03-14 11:56:14   转载



    春耕之际,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烧荒”行为,对田地中的杂草、秸秆进行焚烧,这不仅破坏了耕地的土壤结构,还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影响人和其他生物体的健康。为严厉打击焚烧杂草秸秆等“烧荒”行为,潍坊市出台《潍坊市杂草秸秆禁烧工作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焚烧杂草秸秆等行为进行奖励。
    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焚烧杂草秸秆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12345或(0536)2995159进行举报举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以现金微信或银行转帐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
    相关链接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不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均对露天焚烧秸秆做了禁止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可以对违法者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提醒: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职责
    露天焚烧秸秆,害人害己
    请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丽季节让我们共同守护春的绿意坚决打击秸秆焚烧

    来源:潍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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