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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通告!延长至2026年.....

    信息发布者:心悦于行
    2021-10-24 22:48:47    来源:营里传媒   转载
    为继续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通告将禁猎期延长至2026年
    明确禁猎区、禁猎期对象及禁用工具和方法
    并强调了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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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猎区和禁猎期


    潍坊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以及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禁猎对象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Ⅱ、附录Ⅲ》《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省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用工具和方法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药物、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弹弓、诱笼、粘网、陷阱、地枪、排铳和其他枪支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犬猎、鹰猎、捡取鸟卵等方法进行猎捕。

     

    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潍政字〔2020〕4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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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众网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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